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主題:主內聯婚的真理(逐字稿) ~主講:林章偉 傳道


主題:主內聯婚的真理(逐字稿)
主講:林章偉 傳道
       在以前的年代很常在講台上聽到主內聯婚的道理,但是隨著整個社會環境和人的觀念的變動,漸漸在教會關於主內聯婚的道理慢慢的減少,比較沒機會聽到相關的道理,因為在事實上所呈現出來的情形,婚姻,在我們教會裡面變成信仰的破口,在民國99年就是中區所做的婚姻統計數據,總共有45對的婚姻,但是能夠在主內聯婚的只有22對,換句話說無法在主內聯婚的比率比較高,舉目看教會裡面有關婚姻的情形,現代的青年在婚前無法保守聖潔的數據一直在攀升,主外聯婚的數據也一直升高,無法在主內嫁娶到處都看的到,結婚以後的離婚率也在升高,包刮在教會裡面的同性戀也在升高,婚後的暴力也在升高,因為諸多的因素,造成很多主內青年在婚姻的路上感覺很坎坷,婚姻變成真教會不光是台灣包括過國外都是很嚴重的問題,當然不可否認為什麼講台上主內聯婚的道理漸漸減少,因為我們有很多領會人員:傳道、長老、執事他們後代的子孫一樣沒有嫁娶在主內變成不好的示範,家裡有不在主內聯婚的情形發生之後,講台上婚姻的道理感覺說起來有很大的壓力。
    提醒青年要尊重神婚姻的真理,更重要的是當父母、爺爺、奶奶的,不要等孩子長大以後去交往外邦的另外一半回來跟你說我要結婚了,才在那邊搖頭說:沒辦法啦!說不聽啦!不要等到這個情形發生,希望孩子在讀國小、國中開始,就在家庭的宗教教育裡面說:要主內聯婚,強力灌輸這樣的觀念,做父母的對孩子的婚姻有關心,我們的孩子多少會有自我的儆醒,我希望孩子能夠在神的聖殿裡面完成婚姻大事,不厭其煩的重複向子女來交代,這樣可以提升子女主內聯婚的比率,要提醒下一代,希望我們下一代不要因為婚姻來失去屬靈生命的盼望。
       在聖經真理的教導裡面,神隨著不同時代環境的變化,真理的教導也可能隨著時代不同而有些不同,(羅五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神創造世界的時候在男女當中只創造亞當和夏娃,我們了解從亞當生下來子孫一定是兄弟姐妹結婚,今天若是親兄弟姐妹結婚那是逆倫的大罪,但是從亞當的子孫以後是兄弟姐妹彼此在婚姻上在肉體上有關係,我們現在看的這段經文,在一項真理的教導上假設神若沒有說,在我們後代人認定那是罪,但是神說那不是罪,如果以婚姻這件事來說,可以看到亞伯拉罕與他的妻子撒萊是什麼關係?他們是夫妻,用我們今天的角度來看他們的人倫關係,在(創二十12)提到亞伯拉罕與撒萊是同父異母的兄妹,今天同父異母的兄妹可以結婚嗎?那是逆倫,但是實際上他們除了夫妻的關係之外在人倫他是同父異母的兄妹,沒有罪,因為創世時期神在婚姻的教導上並沒有說近親不能結婚,但是你看創三十八你會更驚奇,因為猶大和他的媳婦發生關係,他的媳婦與公公發生關係懷孕了,這樣的情形會覺得不應該,但是神說透過猶大說我的媳婦比我還有義,我的媳婦比我在宗教信仰上的追求更完全,讓我們覺得非常不理解,這亂倫神怎麼會這樣說呢?因為當時並沒有禁止近親結婚,雖然是他的媳婦,但是他的兒子並沒有為他留下後代的子孫,反而將他差遣回去娘家,違背當時社會傳統的作法,所以他的媳婦才想辦法從公公那邊懷孕為這家族傳下後代的子孫,沒有違背聖經的道理,因為神婚姻的律法還沒產生,按照當時社會傳統觀念這是合理的行為。
      我們再來看摩西的父母,摩西的父親叫暗蘭、母親叫約基別(出六20),他們除了夫妻以外的關係,是姪子娶了姑姑,從今天來看都是不可思議的行為,為什麼會近親結婚呢?但是那時候不算罪,在今天的觀念是罪,但是沒有律法之前罪並不算罪,一直到(利十八6~18),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在曠野的時候,神開始禁止近親結婚,神的律法出現了,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以後,神給人道德的觀念已經在真理的教導上改變了。
       隨著時代環境的需要神真理的教導也會做變更,例如說:食物,一開始神創造伊甸園的時候是溫室的時代,那時候人就是吃水果、蔬菜,到什麼時候神允許人可以吃動物的肉呢?神用大水毀滅挪亞的時代以後,那時候四季有運轉的變化,所以在(創九3)以下,神就允許挪亞後代子孫可以吃動物的肉,但是神特別吩咐血不能出,後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在曠野的時候,神在吃的方面又做了變動,按照(利十一3~47),藉著生活當中的條例,神要教導他們分別為聖,一直到新約時代,神在吃的方面又做了不同的變更,因為神不再用生活當中的條規去限制人,一直到新約時代神說凡物你若感謝就都潔淨可以吃了,感謝就得到了潔淨,記載在(提前四3),特別有提到三種不能吃,祭拜偶像的、血、勒死的牲畜,只要靈恩會有人受洗都會念使徒行傳十五章的經文。
       我舉這些例子,有時候隨著時代的變化神在真理的教導會做變動,為的是要讓我們來得到屬靈的造就和聖潔,但是主內聯婚這個道理,從神設立婚姻開始在這本聖經的教導裡面沒有變動過,不但沒有變動過,神在教導的時候是一次比一次更加嚴格,主內聯婚的真理始終如一,恆久不變,在這本聖經假設說用人類時間歷史的角度來看,神在主內聯婚總共做過七次的教導,在不同的時期婚姻主內聯婚的道理神就重複教導過一次。
       第一個階段的教導,創世的時期,(創六1~7)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看到的是一個實際的行為,聖經上記載,人終日所想的都是惡,不但是外在的行為讓神感到厭惡,包刮心思意念神也感覺極度的苛責,在這裡神就說:這樣的世代無法容忍他們的存在,所以我要毀滅這個世代,他們到底是做了什麼不好的事呢?是殺人?搶劫?到底是什麼惡呢?
       但是神只用了一個角度,去談到當時世代的敗壞,用選民的婚姻,(創六1~3)1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婚姻在神開始設立的時候,看創世記第二章,神造亞當,從亞當的身上造夏娃,然後男和女帶到神面前讓他們組成家庭,神為他們主持婚禮,請問主婚人是誰?神,介紹人是誰?神,證道的人是誰?神,祝福、證婚的是誰?都是神,整個婚禮的過程當中,神這個因素沒有消失,表示在神所設立的婚姻當中,信仰是覺得的要素,不過到了挪亞的世代神對於祂的選民婚姻當中消失了,信仰已經在婚姻裡面消失了。
    所以在(創六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神的兒子(屬神,塞特後裔的子孫),看見人的女子(該隱後代的子孫),聖經記載隨意挑選,看見就隨意挑選,這是今天教會裡面青年的致命傷,婚姻首先要尊重的就是神,婚姻首先要看重的因素是信仰,但是今天主內青年在選擇婚姻的時候感覺說,神算什麼?不去理會神,我眼睛看到的,長的漂亮我才要,這是眼目的情慾,換句話說在婚姻的事上我們是目中無神的,假設神的選民對神所說的話都不尊重了,神需要跟我們說外邦人多壞嗎?不必再說了,今天我們是神的選民,如果連神的道理都不尊重,還需要來教會聽道理?還需要跪下禱告敬拜神嗎?都不必再說了。
    所以神說這個世代我無法容忍,因為我的選民已經是屬血氣了,(創六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
人既屬乎血氣,已經落入眼目的情慾了,這樣我必不與他同在了,在婚姻上面呈現這樣的狀態,結論:如果我們在婚姻當中消除了信仰,這樣末日就臨近了,就得不到神的喜悅,因為我們不在尊重神,我們是隨意挑選,看到就隨意挑選,我比較重要,神在說什麼不重要,2寫到隨意挑選,娶來為妻,我眼睛所看到的、所喜愛的才是重點,神在婚姻說什麼婚姻裡面要有信仰不要理他,讓我們覺得今日的青年就是這樣的情形,相當嚴重,在選擇婚姻的時候,沒有再考慮信仰的因素,看到的都是外貌,都是眼睛所看到的,所感受到的感覺,以這作為主導的方向,這是神所厭惡的事,在這個地方可以看到,神不喜歡祂的選民去嫁娶外邦。
        經過了一千多年的時間,談到第二階段的教導,就是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在曠野的初期,在出埃及的曠野初期,剛離開埃及而已神在婚姻上就在教導了,(出三十四1015~16)10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可畏懼的事。15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16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
這個地方神說我要和百姓立約,但是在12神交代說你要去的那地方(迦南地)住著迦南七族,所以神也交代不可和那地的百姓立約,15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這個立約原文的意思是盟約,指著婚姻上的連結,神跟他們說,不可和迦南七族的百姓在婚姻上有連結,15.16婚姻影響了信仰,婚姻絕對影響到對神忠貞純一的信仰,神說:你到那個地方,你若在婚姻上與他們結盟,彼此在婚姻上有互動,你們的信仰會受到相當大的引誘和壓力。
       第二個重點,婚姻絕對影響信仰,因為你在婚姻上與那些百姓結親,建立聯盟的關係,在今日的世代,有很多人說:不會啦!我們在結婚前都說很清楚了,你是你,我是我,宗教信仰不要彼此互相影響、會互相尊重,實際例子給大家做參考:一位娶外邦的弟兄說:我們都已經說好了,你信你的我信我的,互相不影響。也有很多父母說:女兒不要嫁外邦,宗教信仰壓力會很大,娶外邦的沒關係,用強迫的也要讓她變成真教會的信徒,嫁是嫁整家,娶的話是娶一位沒關係,若大家都是這樣的觀念,那教會的姐妹要嫁給誰?真的娶進來就沒問題嗎?
       這位弟兄現在娶進來了,你拜你的,我去我的教會,過沒多久,太太向丈夫要求,結婚前說好了,宗教信仰互相尊重,你可以去教會,我是拜拜的,我在家裡要將濟公請進來,可以嗎?信主的家庭放一個濟公的神像可以嗎?當然不行,太太就說既然不行,從今天開始就各睡各的,你睡樓上我就睡樓下,把性拿來當武器,過沒多久弟兄就投降了,弟兄說就讓神像請進來,後來就妥協了,信主的家庭有偶像,感覺怪怪的,太太就在家裡燒香拜拜,魔鬼開始作工,讓他的家庭遇到很多不如意,不如意我們是禱告,他們是拜拜問神,結果說祖先沒有拜沒有被平安,最後想不到連公公、婆婆去拜濟公,都想不到為何會這樣?連先生也去拜了,因為禱告看不到果效,一家人的信仰就這樣敗壞了。
       婚姻影響到了信仰,有人說我才不會那麼倒楣,但是想想看,因為信仰不同造成多少婚姻的衝突,一位姐妹來教會她臉瘀青了,於是問他為什麼?她說:因為來教會奉獻十分之一那張收據沒有藏好被先生發現了,先生說:這麼辛苦賺的錢拿去給別人花,真的是很可惡,就打了她;連奉獻都要遮遮掩掩,連在家裡禱告都會被罵,安息日的假期,先生就是要出去玩,要怎麼與他配合?所有的價值觀都不同很難生活,何必讓自己落入這樣的情境當中呢?所以婚姻絕對影響到信仰,造成信仰當中有很大的限制,甚至會流失。
      所以在出埃及在曠野的初期神就在婚姻上來教導百姓,神說:我是與你們立約的,就是說無論時間、空間、環境的變化,神跟以色列人當中愛的關係是絕對不改變的,這叫盟約,但是神也交代說,進去了迦南地不可和那些外邦人建立婚姻的關係,因為不同信仰生活差距相當大,孩子生病時我們是靠信心禱告,禱告若好了就感謝神,但是不信主的另一半也會到廟裡拜拜、求符水,給孩子喝,若看到果效就感謝佛祖,這到底是神醫治的還是佛祖醫治的?下一帶的宗教信仰有什麼保障呢?現在看到沒有主內聯婚生下來的下一代,要帶來洗禮要做很慎重的考慮,有很大的危機在裡面,何必要在生活上造成這樣的困境呢?
       再經過四十年,第三個階段的教導,就是以色列百姓即將要進入迦南地,即將進入迦南地摩西在寫他的遺書(申命記),我們來看摩西在他的遺書當中對以色列百姓作怎樣的婚姻教導,這是即將進入迦南地曠野的後期,申七1記載有迦南七族在迦南地;(申七2~4)耶和華你神將他們基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除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3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4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將你們滅絕;摩西要離開以色列百姓,神要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永遠賞賜給他們居住,神透過摩西再一次來吩咐以色列百姓,這些人雖然比你們強大,但是放心我會將這些人交在你們手上,神又說要將他們滅絕盡了,若站在神信仰立場的教導,我們的神是絕對堅持祂選民的信仰不能受到任何的因素來牽制,所以神2不能與他們立約(結盟),不可嫁娶他們的兒女,神在婚姻的教導主內聯婚這個道理不會隨著時空來變化,永遠不改變。
    假設沒辦法在神所賞賜給以色列百姓的迦南地來維持美好的信仰,神在婚姻所設立的目的就無法達成,神設立婚姻重要的目的是什麼?彼前三7你們做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他比你軟弱,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他,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神在這裡說到夫妻要按照生活的經驗,情理原文是知識(從生活當中的經驗達到深知的地步),夫妻重要的是什麼?一起承受生命的恩典,換句話說神設立的目的不是這輩子的需要而已,是從今生的需要延續到來生的需要,所以神說兩人是一同承受生命就贖的恩典,假設兩人宗教信仰不同,不敢保證在宗教信仰上難免會有軟弱的時候,當另外一半在信仰上遇到挫折、困難時,有信仰的另外一半就要扶持,不同信仰的不可能做到這樣,但是在婚姻的意義,神是將今生生活當中的幫助延續到將來靈魂生命的得救。
       申七說到進去迦南地不能與他們結親,不能建立盟約關係,不然神會怒氣發作,讓你們速速滅絕,表示沒有嫁娶主內是讓神憤怒的一件事,婚姻若沒辦法得到靈魂生命的幫浦,沒辦法達到屬靈靈魂的得救,沒辦法到這個地步,神會不高興。
       在今日這時代有時候會發現有信仰和沒有信仰有很大的差別,漸漸在社會上會普遍發生,分享一個見證,在北部有一位弟兄是消防隊隊員,有一次文化大學華岡團契租的房子晚上發生火災,這弟兄在值班,聽到這消息,知道那地方住很多我們真教會信徒的學生,第一時間就趕到那個地方,火勢很大,樓下又是瓦斯行,所以在和同事救火的時候瓦斯突然爆炸,十幾桶的瓦斯爆炸威力相當大,所以一個是教會信徒一個是他同事,消防衣炸碎並且很嚴重燒傷,飛出去至少三十公尺,這兩人緊急送去新光醫院,醫生一看到開始搖頭,通知太太到醫院,醫生告訴他們,先簽緊急危險的切結書,表示非常危險,若生命留下也不會完全好,尤其皮膚被燒傷之後扭曲變形,要加入陽光基金會心靈的復健,了解之後開始治療,到了第三天,外邦的同事自殺了,因為到了第三天太太對他說:無緣的丈夫,你未來無法給我安全的保障,因為你好了也無法完全,身體變形我也無法接受,我現在趁年輕要來去尋找人生的幸福,要跟你說再見,婚姻生活到這裡為止,這同事聽到失去盼望受不了,自殺了,在這世代會很普遍,大家都是自私的。
       主內這對夫妻,太太每天都拿魚湯給丈夫喝,到醫院探訪時唸詩篇二十三篇給他聽,握起她先生的手一起向天上真神禱告,跟他的先生安慰說:不要失望,我們有一位神在天上,是萬能的,我們的婚姻是盟約是神配合的,我ㄧ生一世絕對不離開你,你對神對我都要有盼望,每天都不中斷,聽到很感動,主內才做的到,同樣信仰才做的到,因為我們的婚姻是盟約,用神做見證人,時間、空間、環境都沒辦法改變的約定,後來經過一段時間,這位弟兄生命健全,但是外觀不好看,去做美容手術,經過三次美容手術,過程當中太太是他永遠最堅強的倚靠,鼓勵他一起禱告,求神憐憫,到了第三次皮膚移植繃帶要拿下來的時候,太太陪他到門診,先生自己進去,太太坐在椅子上,等候先生出來,這醫生跟他做心理建設,不管結果是什麼一定要接受現在的你,先生說太太是我得倚靠,不離棄我、幫助我,我天上的真神給我恩典,所以不管我現在變成如何我都可以接受,繃帶拿起來之後,看完之後跟醫師謝謝就出去,太太看到先生之後認不出來,因為皮膚原本黑色變白了,這是神的恩典,是太太幫助才能達到共同承受神恩典很好的例子。
       夫妻倆人就是一起承受神生命的恩典,這是婚姻的目的,如果我們破壞神設立婚姻的目的,婚姻無法讓我們承受生命的救恩,這樣的婚姻在神眼中是沒有很大意義的婚姻,所以在申命記神記載,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將你們滅絕,可以從聖經了解,知道主內聯婚聖經教導的完整性,要尊重神設立主內聯婚的真理。
 第四個階段就是百姓在約書亞的帶領下已經進入了迦南地,在迦南地與迦南七族的戰爭經過了二十幾年的時間大部分的土地都拿到了,約書亞在神的啟示裡面他的工作大部分都完成了,所以後來留下了遺命給以色列百姓,在約書亞的遺命當中又受到啟示講了一段婚姻的道理,(書二十三11~14)11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12你們若稍微轉去,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連絡,彼此結親,互相往來13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14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以下省略
      這是約書亞的遺命,那這段真理要顯明什麼樣婚姻的重點呢?婚姻一定是一種祝福嗎?今天參加婚禮不管是主內聯婚還是與外邦結婚一律都會說:恭喜喔!願你們的婚姻可以永浴愛河、百年好合,很多在婚姻裡面都是祝福,但是若沒有在主裡面完婚,按照第四階段神在婚姻上面的啟示就是婚姻的祝福會成為你一輩子的咒詛,婚姻一定是祝福嗎?我想是未必,婚姻可能成為神的咒詛,假設我們的婚姻走到這樣的階段,這樣的話我們的婚姻還有什麼意義呢?
       這段經文用現代中文比較白話的解釋,13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
現代中文譯本:婚姻成為罪的圈套和陷阱,婚姻變成抽打的皮鞭,婚姻成為刺入眼睛的次,婚姻會成為滅亡的警告。
看到段經文很心寒,為什麼我們的婚姻沒辦法得到神的祝福?反而神在婚姻上下了這麼重的咒詛呢?神七日創造天地萬物,所造的都是好的,但是七日創造天地萬物七日工作完畢之後,神為了人類再做的第一件工作,就是設立婚姻的制度,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來幫助他,神看重婚姻,一個神看重的婚姻,照理來講應該加上神的祝福才對,但是在這地方沒有主內聯婚,神說:我的祝福取消了,要再加上咒詛。
    現在來看現代教會青年的婚姻,沒有主內的聯婚的婚姻一定是咒詛嗎?不敢說絕對,但是咒詛的機率很高,在神為設立婚姻的時候神允許人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兩人成為一體,神說了一句話,當時夫妻兩人赤身肉體卻不覺得羞恥,性,是在婚姻裡面使用的,神允許的,夫妻當中有婚姻生活是一種祝福也是幸福,但是很可能嫁娶外邦在新婚夜的開始你就會犯死罪,洞房花燭夜的那時刻就是你犯姦淫的時刻,因為我們未信主的另外一半你是不是他的第一個是很難說的,根據台灣所做的統計,在沒結婚之前男生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有性行為的發生,看到最高的數據是94%100個有六個是沒有性行為的,這六個很可能就是在真耶穌教會裡面的,因為我們是守道理的,但是你娶外邦,逼近百分之九十的女性在婚前是有發生性行為的,男生90以上女性是接近90,還沒結婚之前都說是處女、處男的,這話可信嗎?在這世代婚姻可能是變成你犯死罪、犯姦淫的開始,因為這婚姻你的靈魂卻進入了致死的罪裡面,何必這樣呢?
    有一件心痛的事實,一位姐妹說他得到了愛滋病,是他的先生(未信主)去外面亂來回來傳染給我的,在這世代男女之間的關係對未信主來說根本沒什麼問題,神在婚姻上說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但是犯罪以後的男女婚姻關係是同居的關係,在創三12亞當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自從那時候婚姻的關係急速變化,這就是現代人婚姻的觀念,到目前為止,這位姐妹的先生因為愛滋病死亡了,姐妹得到愛滋病,兩個兒子和他生活,大兒子得到愛滋病死了,第二兒子要定期政府機關報到,孩子是無辜的,何必在我們的婚姻上造成這樣的後果呢?這不是咒詛嗎?
    有一位弟兄打電話來一直哭,我這輩子都完蛋了,我太太捲款而逃,我太太半夜將我的現金、珠寶、黃金整個都拿走了,只留下一封信給我,她走了,我該怎麼辦?因為我發生車禍走路不方便,她嫌我不值錢,趁著她年輕還要去尋找他的婚姻,同居關係而已,外面現在對婚姻不是忠貞堅定,始終如一,這世代這觀念都打破了,很多想像不到的咒詛在婚姻裡面。
    一位姐妹來教會,臉瘀青了,因為昨天先生的祖先忌日,先生對我說:給他面子這次一定要跪下去拜,但是婚前已經說好我不拜了,婚前什麼事都好講,婚後人得到了,什麼事都可能會變,婚前婚後大不相同,尤其沒有真理約束的丈夫,說你給我面子,跪下去做個樣子就好,太太說:不要,就被打了,婚前想不到,遇到清明節祭祖先很麻煩,若是家裏有人過世,用外面的法會來舉辦喪禮那才是麻煩,外邦人動不動就離婚,男男女女都一樣,讓我們覺得很痛苦,原本是很美好要蒙神祝福的婚姻現在卻有這麼多的咒詛在我們的婚姻裡面。
       進入第五階段就是以色列百姓他們的國家滅亡了,經過了七十年以後天上的真神憐憫讓他們回來重新建造耶路撒冷並重建聖殿,以斯拉首先帶領百姓回來重建聖殿,但是當他們聖殿建造完畢之後,他們開始進入信仰生活的教導,結果百姓發生什麼事呢?
(拉九1~3)1這事作完了(現代中文譯本:建造聖殿完畢向神獻祭),眾首領來見我說,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亞捫人、摩押人、埃及人、亞摩利人、仍效法這些國的民,行可憎的事(現代中文譯本:可羞恥的事)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3我ㄧ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
以斯拉這位祭司很可憐,聽到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出現了自虐的行為,很生氣百姓怎麼講也講不聽,怎麼教也教不會,每一個時代神都有婚姻上的教導,跟他們說不可嫁娶外邦,所以我想以斯拉在這地方無能為力,氣到打自己出氣。
        有人曾問過傳道,嫁娶外邦有罪嗎?現在讀的這段經文要告訴大家,嫁娶外邦有罪,不但有罪,而且是大罪。
(拉九13~14)13神阿,我們因自己的惡行和大罪,遭遇了這一切的事,並且你刑罰我們輕於我們罪所當得的,又給我們留下這些人14我們豈可再違背你的命令,
與這行可憎之事的民結親呢?若這樣行,你豈不向我們發怒,將我們滅絕,以致沒有一個剩下逃脫的人嗎?
以斯拉跟神說:我們所犯的是大罪,(以斯拉記九、十章都是在處理婚姻的事)
(拉十1013)
10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13後半段因我們在這事上犯了大罪。
聖經一直強調嫁娶外邦,神判定這種行為是犯罪的行為,不但是罪,而且是大罪,這個罪讓以斯拉出現自虐行為,這個罪讓尼希米先之出現暴力行為。
(尼十三23~25)
23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們、摩押女子為妻。24他們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25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神啟示,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尼十三2729)
27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神呢?
尼希米看見這事出現暴力行為,並且強調是大惡,就是大罪惡,尼希米嚴厲責備且咒詛嫁娶外邦的百姓,先知還向神祈求若是犯這個罪不要塗抹他們的罪。
29我的神阿,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汙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不是祈求神說:他們無知,赦免他們的罪,反而是要紀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違背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盟約)
       為什麼神這麼憤怒?為什麼嫁娶外邦神不容許且聖經記載的這麼嚴厲呢?因為婚姻,他們將聖潔的種類斷絕了,(拉九2) 2因他們為自己和兒子娶了這些外邦女子為妻,以致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
聖潔的根因為這樣的婚姻被切斷了,(尼十三24)因為跟外邦結婚而不會說猶大的話。
       神設立婚姻要求我們要主內聯婚還有一個目的存在,婚姻不只是這輩子而已,因為兩人的婚姻會傳承下一代,我們的婚姻是從我們這一代延續到下一代。
(瑪二15)雖然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單造一人嗎?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願人得敬虔的後裔。
信仰是傳承的,但是因為我們沒有主內聯婚我們的信仰斷絕了,我們看多少人因為沒有主內聯婚,他們下一代的信仰對神的慈愛斷絕了,令人心痛,受到神的揀選很不容易,但是信仰神救恩的盼望又沒辦法延續下去,神要的是聖潔的種類,從神救恩傳承下來屬神聖潔國度裡面聖潔的百姓,這是神所看重的系統,但是因為婚姻,聖潔的種類斷絕了,所以聖經記載聖潔的種類和這些國的民混雜(其他譯本:雜交),這種行為不值得神信任,婚姻竟然讓神這麼痛恨,神為我們設立婚姻,在婚姻裡面是祝福但是現在選民的婚姻被神厭惡,所以在第五個階段要表明的重點是什麼?嫁娶外邦有罪嗎?有罪,並且是大罪,這個罪神不塗抹,大家就戰戰兢兢等候神的審判,因為我們生命終結只有審判,要如何審判聖經沒有寫很清楚。
       在駐牧教會期間遇到一位八十幾歲的老人是娶外邦的,跟他比較熟之後,他說:一生的痛苦,就是我良心不安在婚姻上,因為我要面對嫁娶外邦神對我的審判,這是老人家的心聲,婚姻,面對神的審判,心裡有不安的感覺。
        第六個階段尼希米這件事經過一百年的時間,舊約聖經啟示要結束以前,神又透過先知講到一段嫁娶外邦的事,(瑪二11~13)11猶大人行事詭詐,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娶侍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12凡行這事的,無論何人(原文:叫醒的、答應的),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
       這是很嚴厲的道理,這段婚姻的道理要表明什麼?原來神在談嫁娶外邦很像都是局限於當事人,對這些當父母的和旁邊的人神都吩咐他們自己和你的兒女不可嫁娶外邦,很像都是用提醒的而已,但是神在這個道理上是最嚴厲的,嫁娶外邦不只是當事人有罪,連旁邊贊成答應的這些人都有罪,所以12無論何人(提醒的)例如:介紹人說:主內沒有比較好,外邦的也不錯(X),不可以用少數的事實(嫁娶外邦沒有比較差)否認神的真理,神真理的教導絕對是主內聯婚,否認神的真理這個罪很嚴重,所以神說叫醒的、答應的(主婚人同意的),今天來說就是除名了,今天不要說嫁娶外邦沒有不好,嫁娶外邦絕對是不好,一路查考聖經到現在,我們的神下了多少警告,不要只有用生活面來看婚姻,因為婚姻是延續到下一代,婚姻是影響到信仰的得救,要從這個層面去看,不是說嫁娶外邦的也賺很多錢,也很平安,子女都很有成就,生活面都是短暫的,神在真理的教導上是一次比一次嚴厲。
       第七個階段經過五百年的時間,進入新約時代,在新約時代對主內聯婚的道理有一個地方有記載,舊約時代神對於主內聯婚的道理講了六次很清楚了,新約記載在(林後六14~18)14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15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16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17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18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這段道理要強調的是婚姻是分別為聖的標記,在這個地方保羅說和不信的人原不相配(其他譯本:不可與不信的異類同軛),舊約時代要拖牛車是兩隻牛同擔一個軛在拖車,聖經說不要異類同軛,不同的兩種牲畜,不可能一同擔這個軛的,會非常的不順,信與不信的本來就不能當配偶了,因為觀念、思想、作法差距太大,就像不同的牲畜要他做一樣的工作,接下來保羅用很多對立的衝突來說明這個道理,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義和不義的差別就是洗禮,洗禮完之後因信稱義,受洗之後就是聖潔屬神天國裡面的選民,我們是義人,不義的人落在罪的漩渦裡面,義和不義的人要如何合夥呢?沒辦法,就像正與邪是合不起來,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光明和黑暗要怎麼共存呢?有光明的地方就沒有黑暗,沒有辦法共存,基督和彼列(撒旦)有甚麼相和呢?一個是救靈魂一個是使靈魂下地獄,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其他譯本:1.信的人和不信的人意要如何去分天國產業的股份呢?2.信與不信的要如何共同有份呢?如何共同擁有一個產業的所有權呢?)天國的產業是要給信主的進去未信主的要如何進天國得到產業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一個是心靈的崇拜,一個是燒香拜拜,祭祀的禮儀不同如何合在一起?神最後表明的是婚姻是分別為聖的指標,主內聯婚要成為現今基督徒的口號,聖潔的口號,主內聯婚就是聖潔的指標,期待我們的青年都能主內聯婚,期待父母教導孩子要尊重神,聖潔的指標就是主內聯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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