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

神在哪裡?──聖靈領我尋找祂 ~許國鈺姊妹見證

神在哪裡?聖靈領我尋找祂 許國鈺 見證 真耶穌教會
神在哪裡?──聖靈領我尋找祂 ~許國鈺姊妹見證
撰文/許國鈺期數:3342005.07
奉主耶穌聖名作見證:

我是許國鈺,1972年生,是一名職業畫家,旅法7年,在2002820日回台,20021012日受洗,屬松山教會。以下要見證我12年來尋找主的過程:

18
歲那年,我正在準備考大學美術系,所以幾乎天天都是在南陽街(補習街)度過。當時心中所思所想的只有考大學,並沒有想過信仰的事,同時家中沒有基督徒,也沒有人向我傳福音,對基督教信仰非常地陌生。

一天,我與平時一樣走在南陽街附近的路上,突然有股力量臨到我,領著我走,來到了一家在南陽街上的基督教書店,是我從未來過的;進去後,直接走上二樓,到了一排書架前,並隨手拿起一本書。我沒有探究拿下的是什麼書,就立即將書本翻開,在尚未閱讀書中的一字半語時,竟哭了起來,淚如雨下。

這時,感受到有人用祂的雙臂環抱住我,並且將我提昇離地,一直往上昇,直到我置身於浩瀚的宇宙當中。宇宙是一望無際的黑暗,但這黑暗不會讓人害怕,反感到無限的偉大,我轉眼一看,見到了好美的藍色地球,此時,一個聲音對我說:「不要哭,不要怕,繼續走妳的路,我愛妳。」從沒有聽過這樣的聲音,溫柔、廣大、似乎可以包容一切萬物,我大大地被安慰,眼淚止住了,心中無限舒暢。

闔上書,才看到原來是一本聖經,當然,不可置議的,我馬上想要找出是誰用那麼偉大、溫柔的聲音和我說話?於是,請畫室裡正在慕道的男孩子帶我去教會,但他並沒有帶我去教會,而是帶我去南陽街的學生團契。

我對那個團契非常失望,他們手上雖然拿著聖經,但是所談的神卻不是我尋求的那位神。我的確尚不懂得聖經的道理,但是在書店裡那1520分鐘的深刻經歷,卻讓我明白了祂是一位什麼樣的神;我是從靈裡直接認識祂,也確信如果再遇見祂,一定能馬上認出來。

後來,我到了新莊敬拜中心聚會,仍然覺得他們說的神和我遇見的神不同;但這一次因為是牧師講道,我心想:「可能是因為我自己不懂聖經道理吧!牧師一定很懂道理,所以應該先把道理弄懂。」

於是,之後約有半年的時間,每天上午8點左右就到教會,到晚上略10點才離開。可是我在這裡非但沒有找到神,反而在信仰上跌得很重,他們對道理上許多不完全或前後矛盾的解釋,讓我對信仰產生了懷疑,並且所存的懷疑完全無法得到解答,於是漸漸不信任教會,不願意再去教會,因為找不到我的神。

我在新莊敬拜中心維持聚會約有兩、三年的時間,在那裡產生的信仰疑問約略如下:

(1)
十誡的第四誡說要守安息日,新約中也不斷地提到安息日,那麼安息日到底是什麼?每個星期日作的主日崇拜就是安息日嗎?

(2)
《使徒行傳》第二、八、十及十九章中,明明記載著,受洗和受聖靈是兩件事,為何牧師總是說,相信時就有聖靈了?為何總是避談聖靈的事?

(3)
福音書中關於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牧師解釋說,主耶穌是要我們彼此服事,這樣解釋雖然沒有錯,但是,主耶穌在彼得拒絕洗腳後說了:「我若不洗你的腳,你就與我無分了。」彼得聞言緊張得要求主耶穌把他的全身都洗乾淨。

那時,覺得主耶穌的那句「無分了」話說得好重,而且從彼得緊張的程度來看,我在想:「主耶穌為門徒洗腳,並不僅僅只是為了要我們彼此服事而已吧?」

(4)
很多人看我跟得很勤,就叫我趕快受洗,我就問:「為什麼要受洗?」有人回答我說:「既然相信了,就要把它表明出來。」當下我立刻就否定了這個答案,因為在神的愛臨到的那一剎那,我立刻就信了祂,祂是神,一定知道,何必需要我表明給祂看?況且信仰是我與神之間的事,與他人無關,我更不需要表明給別人看?

於是我又問了其他人同樣的問題,另有人回答我說:「那就像男女交往,到了一定程度之後,當然就要結婚。」這真是個荒謬至極的答案,難道這信仰只是那麼表面、那麼形式化的宗教嗎?那我是不是也該和佛、道教交往,再看看適不適合結婚?

大學畢業不久後,就前往法國留學。我已完全不想再去找尋教會,因為無法信任教會;在教會不僅找不到神,且所遭受到的信仰挫折和信仰問題,都讓我無所適從,找不到出路。我開始照著自己的聰明好惡而行,將神擺在一邊,不再禱告、思念神,於是一再犯錯,一點一滴地,慢慢離棄了神,完全陷在世俗的痛苦之中。

1999
年,生命中第一個山崩地裂的打擊臨到,使我徹底潰敗。我生了病,是憂鬱症,害怕見到日光,每次看到太陽,就好像有一把刀刺在胸口上,所以每天都把窗簾拉上,關在屋子裡。

這時我才想起要向神禱告,但卻感受不到聖靈,想必是神對我這幾年的所作所為非常生氣,所以掩面不顧我。有一天,我再次徹夜不眠地禱告直到睡著,早上醒來時,竟然很想去拉開窗簾。在陽光射進來的那一刻,我終於又聽到神用非常微弱的聲音跟我說:「繼續走妳的路,我愛妳。」

再度聽到神的聲音,讓我有力量走出公寓、面對陽光,試著重新生活;也再度肯定,18歲時遇到的那個神是確實可信的,祂真的存在,只是我還沒找到祂。我仍不知道該走的路在哪裡,只能摸索,跌跌撞撞,每日開始讀經,雖然看不懂,還是堅持著把聖經讀完了;我沒有想要去找教會,因為過去在教會的經驗,讓我覺得教會不能在真理上給我解答。

聽見那一次微弱的聲音之後,我仍舊不能感受到聖靈;而人也真是非常地軟弱,單靠自己的力量實在無法脫離世俗帶來的痛苦困境。人真的只是個人,在罪惡的權柄下什麼都不是,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於是我在2001年終於開始嘗到了靈魂的死味。

2001
6月從法國的學校畢業,1011月在法國分別得了兩個繪畫大獎,很快地就有畫廊跟收藏家與我接觸,在事業上可說是非常地順利,但是在接受訪問和上台領獎時,心中卻非常悲傷、痛苦、想哭,才發現我生命的景況已經到了非常不堪的地步,也才了解到,我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者,連自己的嘴巴與心都無法控制。

雖然明白自己的景況,卻無力拯救自己。我無法讓自己不要生氣、不要沮喪,也無法讓自己快樂起來,感到整個人正往黑暗的無底深淵垂直掉落。

約在200267月的時候,我對18歲遇到的神作了兩個禱告:

「主啊!我知道祢對我生氣了,且非常地生氣;但我軟弱,無法救自己也無力改變現況。主啊!若現在的我真的惹祢發怒了,求祢憐憫、拯救,我實在無能為力,所以請祢親自動工,將我從這樣的捆綁中救拔出來,並求祢所行的事,是讓我沒有選擇也沒有思考餘地的,使我只能照著祢的意思做。」

對於這個祈禱,我有點害怕,因為主若照我的禱告成全,可能將會失去一切;但衡量心中所受的磨難與失去一切的痛苦相比,我還是決定向祂祈求。

「主啊!求祢親自帶領我回到祢面前,像18歲時,祢親自帶領我去讀聖經一樣。」

神垂聽我的禱告,也很有效率,讓我在極短的時間內就失去了一切。還記得那時,松山教會的黃慧娟姊妹是我的房東太太,我們並不熟識,她來法國探望公婆,順便來看看我這個房客。第一次來看我時,是一個星期天,我還跟她提到未來三年在法國的生涯規畫,結果在下一個星期天我們再見面時,我就跟她說要回台灣了。之後,約花了兩三個禮拜的時間,打包了一貨櫃的行李,在820日回到台灣。

回來後就在思想,神既然聽了第一個禱告,也必定垂聽第二個禱告,所以就一直在等待第二個禱告的實現,這期間,我並沒把禱告的事跟信仰問題與任何人談過。有一天,黃慧娟姊妹打電話給我,沒問我有沒有空或是願不願意、想不想,劈頭就說:「國鈺,妳幾月幾日幾點鐘到我們教會來,教會地址是……。」

那一天,是秋季靈恩會的星期二。老實說,對於道理並沒有什麼特別感動,因為聖經道理大概都聽過了,但我卻是看到了一直在尋覓也唯一確定的東西,就是「聖靈」,那是我一進松山教會的會堂就看到的。

再次遇到已尋找12年的聖靈,怎麼可能放過,所以星期四我又前去松山教會,由於過去的經驗讓我很渴慕聖靈,所以就到前面接受按手禱告,求了好久以後,感受到聖靈來了,就站立在前面,我求祂快進來,祂說:「我不進去。」我說:「為什麼?」祂說:「因為妳的罪還沒有得赦免。」我說:「但是我悔改了,祢還是不原諒我嗎?」祂靜默不語……

禱告完後,我非常懊惱傷心地回到座位。即使聚會結束了,我仍呆坐在位子上,心中只想著:「要怎樣罪才會得赦免?」那時慧娟姊妹坐在旁邊,洪得人弟兄正好走過,慧娟叫住洪弟兄問問題,洪弟兄就指著聖經回答,其他的姊妹也陸續加入問問題。

一開始我並不在意他們的問答,只在一旁傷心懊惱著,後來一個姊妹問到關於受洗的問題,「我們為什麼要受洗?」洪弟兄就翻開聖經,指著聖經回答說:「水洗是悔改的洗,赦罪的洗。」那一刻,已經12年之久,我第一次想受洗,因為終於知道為什麼要受洗,答案原來是這麼簡單明確。

接下來他們繼續查考聖經,我就靜靜地在旁邊聽,在這幾十分鐘的時間,對於聖經的許多問題都得到了解答,最後不知道哪個姊妹問到什麼問題,我忘了,但洪弟兄就把那段經節拿到我面前叫我唸,就是《使徒行傳》二十二章16節:「現在你為什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我心中一震,想哪有這種事!也立刻明白這是主的旨意,於是就填了受洗報名表,但教會通常不會那麼快讓人受洗,更何況這還只是我第二次進到松山教會,因此教務對我說,隔天下午要到教會接受審查。

另外,這一天也就是星期四晚上,我因為沒求到聖靈而非常傷心,向林靈貴弟兄提到此事,林弟兄就鼓勵我說:「沒關係,妳回家繼續迫切禱告,聖靈不是教會才有,家裡也會有。」

所以回家後就繼續迫切禱告,禱告了很久以後,身體開始由內往外熱了起來,汗如雨下,似乎有一旋律流瀉出來,我唱起了靈歌,然後說起了靈言,但我並不知道自己得了聖靈,只想說怎麼會口齒不清呢?不過因整個過程感覺非常舒暢美妙,也就順其自然。

隔天星期五我去接受審查,見到傳道及負責人,就把12年來尋找主的過程說詳細,傳道說:「通常我們不會那麼快為人洗禮,但既是聖靈親自帶領妳來的,我們也只好順服。」

之後,宣道股股負責劉嘉麗姊妹就鼓勵我留下來聚會禱告,好準備隔天上午,也就是星期六上午的大水洗禮。但因為晚上在駕訓班還有課,就堅持離去,於是就從松山坐公車回新莊,沒想到一到新莊下了公車,就接到教練的電話,要我不用去上課,我就想:「主啊!一定要我去聚會嗎?」於是又坐公車回到松山,雙腳踏進松山教會的會堂時,聚會正好開始。會後禱告我仍到前面接受按手,沒多久又開始口齒不清,傳道說:「許國鈺,妳得聖靈了!」這時我才明白,原來我得聖靈了。

隨著時間轉動,越是思想過去,只能說神的作為真是奇妙。

為什麼星期五晚上神一定要我回松山教會,乃是因為我在星期四晚上填了受洗報名表後,就在家裡得到聖靈了,但自己卻不知道,必須要由傳道來告訴我,才會明白。神除了要讓我在受洗前知道自己得聖靈了,也要讓我明白,祂那時並不是拒絕將聖靈賜給我,而是要我受洗、得新的生命。

另外,我受洗審查的通過在教會裡引起了爭論,因為受洗乃是歸入主耶穌的死,在死的形狀上與主聯合,並與主一同復活,若受洗後再犯罪,就是把主耶穌重釘十字架;而我才來教會兩次而已,長執負責人不能確定我是否已經明白道理,也不確定我是不是出於一時衝動?

由此可見,長執負責人對這件事相當謹慎。但那晚,主耶穌透過許傳道的口告訴所有的人,祂已賜下聖靈給我,就如同《使徒行傳》第十章47節:「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於是,我在主耶穌的保守帶領下,順利地受了合乎聖經道理的大水洗。

受洗當天早晨,天氣微涼,溪中的水更是冰涼,而我仍受著多年舊疾──腸躁症的困擾,大腸持續地痙攣。但我下溪水時,身上好像有了一層薄薄的保護膜,絲毫感覺不到涼意,並且,從水中上來時,肚子竟完全不痛了。感覺通體舒暢,從內到外,包括我的靈魂,已經洗得像雪一樣白,主完完全全地赦免了我的罪,使我進入了主的愛中。

「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三十四18),主耶穌來,為了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又在第三日復活,是為了顯明祂的愛,成就祂早已為我們預備的救恩,使信祂的人靈魂都能得救。祂也早將得救的道,明明白白地告訴了我們,《約翰福音》第三章5節:「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

神的救恩早已為我們預備,得救之道也早向我們顯明,只等著我們跟著主指示的道路,領取主的救恩,進入主的愛中。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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