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 星期二

聖經為何要分章節?章節怎麼產生的?

聖經為何要分章節?章節怎麼產生的?
原先聖經書卷中是沒有章節的。使徒們寫信給教會或個人時,跟我們今天寫信給親友是一樣的,不會分章節。那為什麼聖經會有章節呢?那是為了方便大家查考聖經時,知道所講的是在那一處,找起來也方便。
公元1227 年,英國坎特伯雷(Canterbury )大教堂的主教藍通(Stephen Langton )首先將新約聖經分成章。1382 年出版的《威克理夫英文聖經》(The Wycliffe English Bible )開始採用藍通的分章方式,此後,所有的聖經翻譯者也跟著採用至今。
舊約聖經先由一位名叫拿單(Nathan )的猶太教師,在1448 年分成節。新約聖經則於1551 年,由一位名叫愛斯提尼(Robert Estienne ),又稱為斯提帆納斯(Stephanus )的印刷商人分成節。1557 年出版的英文《日內瓦聖經》(the Geneva Bible ),就開始採用章節的分法,而日後所有的聖經也都使用章節了。

全本聖經包括新舊約在內,一共有幾章?一共有1189 章。

一共有幾節?一共有31,103 節。

他們在分章節的時候,有些地方分得不太準確,以致閱讀的時候容易產生誤解。《聖經和合本》與一些翻譯本,又由譯者將其分成段落,並加上他們自己的認知作段落的重點,這些重點成了這一段落的標題。但這大多只是譯者的看法,可以多比較一些譯本,就可看出不同譯者有不同的看法。
即使如此,我們相信在藍通和斯提帆納斯在為聖經分章節時,也有聖靈的引領。例如:
最短的一章是那一章?是詩篇一百一十七篇,一共只有兩節。
聖經最長的一章是那一章?是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共有176 節。
聖經的中間一章是那一章?是詩篇一百一十八篇。
也就是說,從創世記第一章開始算到詩篇一百一十八篇,一共有59 5 章。然後,從詩篇一百一十八篇算起,到啟示錄的最後一章,也是共有595 章。剛好最短的一章在先,然後是最中間的一章,接著是最長的一章。這豈不奇妙?
還有,以賽亞書一共有66 章,從第一章到三十九章是一個大段落,結束於希西家王的記載,從四十章起是一個新的段落。四十章3-4 節就說到:「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當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高高低低的要改為平坦,崎崎嶇嶇的必成為平原。耶和華的榮耀必然顯現;凡有血氣的必一同看見;因為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這兩節經節不就是施浸約翰出來盡職時所應驗的預言(見馬太3: 1-3 ,馬可1:1-2 ,路加3:1-6 )?
正好全本新舊約聖經有66 卷書,跟以賽亞書的66 章呼應;而以賽亞四十章所起的新段落正好是新約的開始。以賽亞書前面的三十九章跟後面的二十七章,也正好跟舊約、新約的書目相呼應。這也是聖靈奇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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