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賭博及吸煙惡習,蒙主管教~陳金能見證 羅振聲代筆

賭博及吸煙惡習,蒙主管教

蒙恩者:陳金能見證 羅振聲代筆

我姓陳名金能,今年29歲,家住斗南鎮西歧里順安街。

1978
年受浸迄今蒙受主恩甚多,始終膽怯不敢見證。最近再一次體驗神恩,神愛激勵,使我有勇氣將見證公開,榮主聖名。

我的職業是以馬達三輪車搬送貨物,19793月,從斗六回斗南途中,雨天路滑,仗著技術高明,仍不減車速,甚至身體還側坐,一不小心,我就從車上摔下,即時喊「哈利路亞」,雙手著地,身體俯在地上,車子後輪就從我腰部輾過。當時,並不覺得什麼,只看車子繼續往前跑直到撞上水溝旁的樹才止住。但馬達還在發動;我就起來才發覺手腫,知道可能斷了,而內心卻發出不住的感謝,因腰部並無受傷,並且當時沒有車輛來往,本來,這條公路車輛不少,若當時有車子急馳,後果將不堪設想。後來身體檢查,果然只有右手腕斷了。

「在患難中要思想」,神讓我發生了這次車禍,一方面是提醒我不可自大,另一方面是教訓我,因雖信主,我仍有賭博及吸煙惡習,每到教會聚會禱告完,始終無心,經常想回家吸煙;感謝主!神還疼愛我,神所愛的必管教,藉車禍教訓我,而車禍時又看顧我免於大禍。

車禍後的二個月,我做了一個異夢,看見一位穿白衣對我說:「教會要建會堂,你願意做主工嗎?」在講話中就照出了會堂的圖案,我回答說:「我手斷了,不能做主工。」祂說:「你的手全部好了。」隨即聽到「ㄆㄧㄆㄧㄆㄧㄝㄆㄧㄝ」調整右手斷骨的聲音。我就在驚惶中醒過來,天已快亮了,手果然好了許多,從此就可漸漸做工,本來斷手要四、五個月後才能做工的。

1980
331日(星期一)早上,我送貨到斗六加油站附近新庄的地方,當時心情很納悶,送完貨就趕回斗南,經過沒有信號燈的平交道時,因心情不開朗,就沒有特別注意火車,車速不減地上了鐵軌,可是在鐵軌上時,才發現由斗六開來莒光號列車就在眼前,我嚇了一大跳。馬達也熄了,真不知該怎麼辦,只好在那裡等死。但很感謝神!我即時高喊「哈利路亞」,隨即有股力量將我的車子拉後約一公尺多,剛好可讓火車通過,真被嚇呆了。趕回斗南,先到教會禱告,再度深深地感念主愛。

就在車禍的前一夜,我又做了兩個異夢,第一個夢聽見有一種屬於惡者很恐怖的聲音對我說:「你吸煙就要拜偶像,若不吸煙才是信耶穌。」我就爭論說:「信耶穌怎麼不可吸煙?」牠就說:「你既吸煙就要拜我。」我說:「我是信耶穌不拜你。」牠說:「你若不拜我,就決定不吸煙,專心信耶穌好了。」過了不久,就做了第二個夢,夢見一切都死了,我也死了,一切都死寂灰色,醒後,心情就一直納悶到發生車禍。

感謝神!藉第一個異夢再嚴厲地教訓我吸煙是屬於惡者,由於前次斷手車禍我仍不知醒悟,與顧客接觸,沒有勇氣拒絕吸煙,煙就越吸越重,317日去接受教育召集五天回來,又上癮了,一天一包,這個異夢讓我知道吸煙的嚴重性,「貪心就與拜偶像一樣」,非吸煙不可就是拜煙為偶像,同理,愛錢財就以金錢為偶像;經上又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加拉太書五章1節)。而我竟不願為自由人,寧可再為煙軛轄制,如此,豈不是向惡者下拜。

第二個異夢指示我,受浸一年多,舊人仍未滅絕,與外邦人無異,視吸煙為理所當然。對道理半信半疑,聚會成形式,信仰不能火熱。以前斷手的教訓置之腦後,經歷這次車禍,讓我深深體會,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是主給我活著,我該為主而活。從前的舊人就此死去,「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豈不知我們這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浸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馬書六章1-4)。「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四章21-24節 )。求主加添心力,使我的心志從此能改換一新,穿上新人,大發熱心。以前我對屬靈刊物沒有興趣,現在愛不釋手。願道理靈性追求長進,全乎主用,有形無形會堂建造時,能為主所用,將來見主時,也才能安然。阿們!(摘自真耶穌教會台灣傳教七十週年紀念叢書《蒙恩見證集10》,棕樹出版社發行)http://www.joy.org.tw/goodnews.asp?num=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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