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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4日 星期六

猶太人的兒童教育


猶太人的兒童教育
 http://www.waltonschool.com/6_52.htm
日本教育專家七 田真老師著的《父親的最新幼稚教育》一書,其中專門介紹了猶太人的教育方式,其中讀經的方法,跟我國古代私塾教育方式是完全相同的,即只管讀、背,不求理解的兒童右腦教育。
在幼兒時期只管輸入的教育方式正是古代中華民族興盛的一大法寶,也是猶太民族能產生很多世界級天才的重要原因。 七 田真老師在他的著書中寫到:世界上猶太人的數量大約有一千六百萬人。雖說有那麼多人,但是也只有南美的秘魯,非洲的剛果和亞洲的斯里蘭卡這些小國家而已。如果以世界人口五十億來計算的話,他們只不過占了百分之 .三而已。然而猶太人當中卻產生了很多的天才,像愛因斯坦、佛洛依德、伯格森、卡夫卡、海涅、蕭邦、門德爾松、梅紐因、夏卡爾、卓別林等,不勝枚舉。   
在一八九二年設立諾貝爾獎以來,這個獎可以說是由猶太人所獨佔,因為有百分之三二的得獎人是猶太人,其比例是其他民族的 100倍。為甚麼猶太人有這麼多天才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猶太人的幼稚教育進行得非常好。
當猶太人的孩子到了三歲時,他們就會被帶到類似私塾的地方,教導他們希伯來語。等到他們會讀之後,就開始拿著有希伯來文的書本來教育他們如何寫字。接下來他們會讓小孩背誦像般若心經(PS:是聖經的詩篇)一般的祈禱文,他們不要求他去瞭解文章的意思,只是教他去讀書,而且以背誦為目標。   
猶太人認為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建立起記憶力的基礎的話,那麼往後就沒有辦法學到其他的知識。到了五歲,她們就開始背誦聖經、摩西律法。在七歲前他們必須背誦摩西五書當中的「創世紀、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他們配合著旋律,反復地朗誦幾百遍。到了七歲則學習舊約聖經剩下的部分,以及猶太教法典。猶太人在滿十三歲接受成人典之前,就已經全部會背誦最基本的學問了。   
猶太教徒早上的禮拜祈禱書大約有 150頁,每天早上都必須要朗讀,在這朗讀過程中,每一個人都能背誦。不可思議的是,一旦腦部這種大容量的記憶系統完成之後,接下來就很容易吸收各式各樣的知識,完成了高機能的電腦式頭腦。如上述,猶太人就是這樣背下所有重要的知識的。   
有一次海歇爾老師向弟子借一本非常珍貴的書,二、三天之後他就很有禮貌的奉還 :「非常謝謝你,我已經全部背起來了。」他並沒有拷貝一份,但是只花了二、三天的時間就把這本書完全背誦下來了。
這麼優秀、這麼獨創性的思考是從那裏產生的呢?資訊的來源越是豐富,就越能產生優秀的發明及獨創性的思考。優秀的發明或發現只能從貯藏在頭腦當中的優秀知識來創造。記憶的容量越大,越容易產生新的發明以及發現。猶太人之所有很多天才,就是因為猶太人是記憶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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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猶太人成功的秘密

全世界 1400萬猶太人, 580萬在美國,而在以色列國的猶太人只有 460萬。無疑,美國有適合猶太人生存與發展的社會條件。只要不帶偏見,人們都會把猶太人看作是美國社會中的成功者。猶太人大規模移居美國是在上世紀末本世紀初,總數超過200萬。這些在俄羅斯和東歐遭受迫害、窮困潦倒的猶太移民與先期到達美國的西歐猶太人有很大的差別,他們一般文化程度不高,有相當數量的文盲 ;他們缺乏謀生的專門技能,從事體力和手工勞動,有的靠救濟生活 ;他們是一群沒有錢的猶太人,生活在最底層。在困境中,他們艱苦奮鬥,不時還要面對白色人種的反猶歧視,然而他們正在為以後的成功與發展積蓄著力量。
猶太人重視教育,尊重知識。美國免費的公共教育制度,為猶太人接受教育提供了千載難逢的機會。猶太人長期生活的歐洲,教育由國家主導,帶有濃烈的宗教色彩,對猶太異教徒特別歧視,猶太人或被擋在校門之外,或被迫接受基督教的說教而背離民族的文化傳統。美國的教育是非常開放的、世俗化的,教育的大門向猶太人敞開著。因此在美國,猶太人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的人數大大高於其他族群。
一個典型的猶太家庭與中國家庭相仿,男子外出掙錢養家,女子操持家務,相夫教子,確保子女完成學業。富有人家是這樣,貧困之家亦是這樣。一個猶太孩子,除需外出求學外,每天要作多次祈禱 ;每七天要過一個安息日 ;每年有十幾個節日,父母通過這些對孩子進行著宗教的、民族的、也是文化的教育。猶太人的家庭教育是非猶太人無法比擬的。猶太傳統婚姻也體現著猶太人尊重知識的精神,困境中猶太人最懂得優生優育的道理,才智一般的猶太人尚難立足社會,更何況才智低下的人呢。猶太人的門當戶對不完全是財富與門第的匹配,而是人的素質的匹配。富人願為子女尋找有才華的青年或品行好的拉比家的子女,而不管他是貧是富 ;貧窮的父母寧肯變賣家中財富也要為子女找一個有學識的人家。
猶太人愛書、愛讀書是為了求知識,增智慧。猶太賢哲曾這樣教導猶太人 :讀過很多書的人,如果他不會用書上的知識,仍可能是馱著書的騾子。猶太人重視知識的應用和獨立思考是來自於他們的基本信仰和生活經驗,猶太人的基本信仰只有一條 :承認上帝的存在,其他一切都可以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理解去自由爭取,獨立思考,而不違背教義。三個猶太人有四種意見是猶太人好爭辯的寫照。即使在家庭,摩西十誡中,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只有一條:孝敬父母,父母有責任指導孩子讀書,增長知識,明辨是非,他們在一起誦經、共同探索經文真諦,達到交流思想的目的 ;孩子不簡單模仿大人行為,要多問為什麼,甚至展開爭論,這不有悖家規,而是受到鼓勵的。拉賓夫人的回憶錄中,生動地講述了拉賓家餐桌上的討論:外孫尤納坦只是一名士兵,餐桌上老是無休止地糾纏著歷任總參謀長、國防部長、總理的大人物——尤納坦提一些安全方面的問題,拉賓總是認真、耐心地回答,有時爺孫還要爭論幾句。一次,餐桌上沒及時回答外孫的問題,拉賓很不安,寧可推遲出席埃及大使的宴會,專程去女兒家,回答外孫的問題。此時的拉賓猶如履行了一位國防部長應盡的職責,愉快而歡暢。
猶太人重視教育,為他們的成功與發展作了充分準備。美國大蕭條後,工商界、金融界、新聞界等行業中出現了一批成功的猶太人。而在世界範圍內,有像羅思柴爾德、蒙蒂菲奧利等猶太人富豪,有像馬克思、愛因斯坦、弗洛伊德等一批有成就的文化名人,在諾貝爾獎的得主中,猶太人遠遠超過了他們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這些無疑都是猶太人重視教育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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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教育孩子的方式

1992 年,當我輾轉回到以色列的時候, 13歲的老大、 12歲的老二和 10歲的小女兒都還暫時留在中國。選擇在那時回到以色列,完全是窮途末路:我的父親是猶太人,二戰時逃亡到上海,並在那裏生下了我。母親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拋棄了我們, 12歲那年父親去世,我就成了孤兒。長大後,我在上海銅廠當體力女工。
結婚生下 3個孩子後,丈夫離我們而去。留在上海,滿眼都是痛苦的回憶。正好那時中以正式建交,懷著一種逃避的心情,我成為了第一批回到以色列的猶太後裔。初到以色列的日子,比想像中要困難許多。我不懂得那裏的語言 (父親教的古希伯萊語早已不在以色列使用 ),不懂得移民優惠政策 (新移民可以有一筆安家費 ), 在特拉維夫的大街上,我壓根不知道怎樣才能生存下去。 我從上海帶去的積蓄只能維持 3個月的生活開支,我必須找到賺錢的辦法,還要早日把孩子接到我身邊。我苦攻希伯萊語,學最基本的生活語言,然後,我在路邊擺了個投資最小的小攤賣春捲。
以色列的官方貨幣是謝克爾, 1 謝克爾兌換人民幣 2塊錢,更小的幣值是雅戈洛, 1謝克爾等於 100雅戈洛。我的春捲小攤,每天能賺到十來個謝克爾。當我的小攤生意慢慢穩定下來以後, 1993 5月,我把 3個孩子都接到了以色列。孩子們初到以色列的時候,受到了不少鄰居們的責難。
以前在國內時,我一直秉承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原則,到了以色列以後,我依舊做著我合格的中國式媽媽:我把孩子們送去學校讀書,他們上學的時候我賣春捲。到了下午放學的時候,他們就來春捲攤,我停止營業,在小爐子上面給他們做餛飩下麵條。
一天, 當 3個孩子圍坐在小爐子旁邊等我做飯的時候, 鄰居過來訓斥老大:你已經是大孩子了,你應該學會去幫助你的母親,而不是在這裏看著你母親忙碌,自己就像廢物一樣。然後,鄰居轉過頭訓斥我:不要把那種落後的中國式教育帶到以色列來,別以為生了孩子你就是母親 ……” 鄰居的話很傷人,我和老大都很難受,回家後,我安慰老大:沒事的,媽媽能撐住,我喜歡照顧你們。可是,老大說:也許,她說得沒錯。媽媽,讓我試著去照顧弟弟妹妹吧 ……”
第二天是祈禱日,孩子們中午就放學了。來到我的小攤,老大坐在我旁邊,學著我的樣子把打好的春捲皮包上餡,卷成成品,然後入油鍋去炸。他的動作一開始有些笨拙,但是後來越來越熟練 ……老大身上的轉變大得連我自己都想不到,除了幫我做春捲,他還提出由他們帶做好的春捲去學校賣給同學。
每天早上,他和弟弟妹妹每人帶 20個春捲去學校,放學回來的時候,會把每人 10謝克爾的賣春捲收入全部上交給我。我覺得很心酸, 讓他們小小年齡就要擔起生活的擔子。可是,他們沒有表現出我想像的那種委屈,他們說他們慢慢開始喜歡這種賺錢的感覺了。
鄰居太太經常來跟我聊天,告訴我正規的猶太家庭應該如何運作,應該如何教育孩子 ——猶太人從來不覺得賺錢是一個需要到達一定年齡才能開展的活動,與中國的教育從娃娃抓起一樣,他們始終覺得賺錢從娃娃抓起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鄰居太太告訴我,在猶太家庭裏,孩子們沒有免費的食物和照顧,任何東西都是有價格的,每個孩子都必須學會賺錢,才能獲得自己需要的一切。 我覺得這樣的教育手段比較殘酷,不是那麼容易接受。但是,孩子們在學校也被灌輸著這樣的理念。他們比我更容易地接受了這種猶太法則。於是,我決定改變以前在國內對孩子們的習慣,試著培養他們成為猶太人。
首先,我們家確立了有償生活機制,家裏的任何東西都不再無償使用,包括我這個母親提供的餐食和服務。在家吃一頓飯,需要支付給我 100雅戈洛的成本費用,洗一次衣服需要支付 50雅戈洛 ……在收取費用的同時,我給予他們賺錢的機會,我以每個春捲 30雅戈洛的價錢批發給他們,他們帶到學校後,可以自行加價出售,利潤部分可自由支配。
第一天下午回來以後,我得知 3個孩子賣春捲的方式竟然截然不同:老三比較老實,按照老價錢, 50雅戈洛一個零售,賺到了 400雅戈洛;老二則使用了批發手段, 40雅戈洛一個直接將春捲全部賣給了學校餐廳,儘管只有 200雅戈洛的利潤,但他告訴我餐廳同意每天讓他送 100個春捲去;老大的方式比較出人意料,他在學校舉辦了一個帶你走進中國的講座,由他主講中國國內的見聞, 講座的噱頭就在於可以免費品嘗美味的中國春捲,但是需要買入場券,每人 10雅戈洛, 每個春捲都被他精心分割成了 10份,他接待了 200個聽眾,入場券收入 2000雅戈洛,在上繳學校 500雅戈洛的場地費用後,利潤 1500雅戈洛。
除了老三的方法在我意料以內之外,老大和老二的經營方式都超出了我的想像。我真的沒有料到,只在短短數日之間,以前只會黏著我撒嬌的孩子就搖身一變成了精明的小猶太商人。他們的學業並沒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為了琢磨出更多更新穎的賺錢方法,他們很努力地去學習和思考 ——老師授課的內容很對他們胃口,因為沒有奉獻精神之類的說教。
老師問過他們這樣一個問題:當遭到異教徒的襲擊,必須逃命的時候,你會帶著什麼逃走?對於這個問題,回答寶石是不對的。這是因為,無論是錢還是寶石,一旦被奪走就會完全失去。正確的答案是教育。與財物不同,只要人活著,教育就不可能被別人奪走。他們很讚賞老師說的這麼一句話:如果你想將來成為富翁,就學好眼前的東西,它們將來都會大有用處的 ……”
當老大在法律課上學習了移民法後,他告訴我像我們這樣的家庭應該可以去移民 局領取安家費。我半信半疑去了,結果一下領回了 6000謝克爾的安家費,這對我們一家來說可是一筆了不得的財產。然後,老大跟我說因為他給我提供了資訊,我應該付給他 10%的酬金。我猶豫很久,終於決定把 600謝克爾這筆大錢給他,他拿到錢後,給我和弟弟妹妹都買了很漂亮的禮物,剩下的錢,他說他會拿去變成更多的錢。
老大用這筆酬金郵購了一批在國內很便宜的文具,然後去學校進行售賣,利潤再投入繼續進貨, 1年以後,他戶頭上的金額就已經超過了 2000謝克爾。 儘管老大很會賺錢,但在實際上,老二比他更能領會猶太法則的精髓 ——猶太人共同的一點是,從事那些不用投入本錢的行業,從事其他人不做的、無須花錢和投資的工作。
當老大在利用國內的資源賺錢的時候,老二也在如此做著,不過,他賺的是不需要成本的精神領域的利潤 ——老二以他 14歲的年齡和文筆,竟然在報紙上開設了自己的專欄,專門介紹上海的風土人情,每週交稿 2篇,每篇 1000字,每月 8000雅戈洛。
老三是女孩子,因為比較矜持,也沒有展露出賺錢方面的才能,但是我在她身上欣慰地看到了猶太人對生活的樂觀和優雅。她學會了煮茶和做點心,每天晚上, 她會精心煮一壺紅茶,配上她自創的口味不同的點心,一家人圍坐下來邊吃邊聊天 ——老三的點心有點中西合璧的味道,兩個哥哥都很喜歡。不過,這些點心不是免費的,兩個哥哥支付的點心費用,刨開成本和每天需要交給我的費用外,老三也能活得很滋潤。
當我們家的資金越來越豐富的時候,我們一家4口合資開辦了我們家的中國餐廳。我占 40%股份、老大 30%、老二 20%、老三 10%。當我們家的餐廳越來越有名的時候,我也引起了很多關注。當我獲得拉賓的接見後,我成了以色列的名人。 此時的我已經完全掌握了希伯萊文,再加上我的母語中文,我最後被以色列國家鑽石公司邀請擔任駐中國首席代表。
當我回國任職的時候,孩子們也跟隨我一起回到了中國,有了中國孩子作為比較對象之後,我方才發覺我的孩子成長得比我想像的還要優秀 ——在回國之前,每個孩子都去購買了很多以色列產的物品。回國之後,老師來找我了,她說我的孩子在校園推銷來自以色列的商品,從飾品到民族服裝甚至到子彈殼無所不有,她建議我好好管教一下孩子。我告訴她,我無權干涉我孩子的行為,這是他們賺取他們學費的方式 ——因為,我已經不再負責他們的所有學習費用。老師的眼睛頓時瞪得大大的,她理解不了像我這樣月薪 5000美元的母親竟然會不給孩子學費。 我請她品嘗一下女兒做的在家售價 2塊錢一個的小點心,微笑著告訴她:這是我的孩子在以色列生活幾年以來,學會猶太法則的產物,我相信他們將來都會成為優秀的人才 ……”
在隨後的高考中,老大進入了旅遊高等專科學校,他說他要成為專業的旅遊人才,然後去以色列開辦自己的旅遊公司,壟斷經營中國遊;第二年,老二考入上海外國語學院,他說他的理想是當一個作家,在不需任何投資和奉獻的前提下賺 取利潤;老三說她會去學中國廚藝,當一個頂級的糕點師,然後去開辦全以色列最好的糕點店 …… 回國以後,我發覺很多中國父母都活在一種左右搖擺的矛盾心態中,既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成為大富翁,卻又似乎害怕孩子過早地沉迷於金錢 ——就好像,既希望孩子將來能有個幸福的家庭,卻又害怕孩子現在會早戀一樣。
這是一種典型的葉公好龍 ——猶太人用敲擊金幣的聲音迎接孩子的出世,賺錢是他們人生的終極目標,至於教育、學習都是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必須經歷的過程 ——而中國的父母,哪怕心中憧憬無比,但卻從來不肯挑明這個話題。 這句話很難說嗎?其實只是簡單的一句:孩子,我想當一個富豪的媽媽 ……”

2012年12月15日 星期六

律法──選民生活的導引


[青年團契]律法──選民生活的導引 撰文/森奎期數:2361997.05

在聖經中「律法」是一個很基要的主題,它是神旨意的一種表達,所以一個真正合神心意的子民,不僅喜愛神的律法,並且晝夜思想(詩一2),將它銘刻在心版上,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在談論(申六6-7),因為它能甦醒人的心,使人有智慧(詩十九7),它是選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

一、律法的原意在哪裡?

在希臘原文聖經中,律法(nomos)一詞出現不下數百次,根據原文字的基本字義,nomos可對等於英文的law,在和合本新約聖經多譯作律法,亦有譯作律、法、例等。其原文用法可從嚴謹與否分為以下三種:

1.摩西五經(摩西律法或神的律法)

無論新、舊約聖經,律法通常和先知並提,在原文前面亦加有定冠詞,且嚴謹而言,其原文用法即指摩西五經,通稱律法書,是神藉著天使經中保(即摩西)之手設立(加三19),讓以色列人遵守的一些律例、誡命、典章與法度(王上二3),內容至少涵蓋道德、民事、禮儀三方面,為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奉行不渝的信仰上與生活上的行為準繩。

2.整本舊約聖經(神的話)

至於原文前面未加定冠詞者,通常係泛指神的話或整本舊約聖經,如羅馬書三章十九節提到「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所稱「律法上的話」以該書作者保羅當時來看,可以指著整本舊約聖經,而聖經則都是神所默示的話(提後三16)。

3.良心(是非之心)

此乃一種抽象的律法,對尚未信主者,雖然沒有神的律法可資遵行,但只要順著本性中的是非之心去履行律法上所規定的義務和責任,良心便起了律法賞善罰惡之功,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囉,這時如作出違背良心的行為即會受到內心的譴責,其作用有如律法之於信主者一般(羅二14-15)。本文以下將採嚴謹的用法,以神的律法為主軸來進行研討。

二、神設立律法的背景何在?

回顧選民歷史,當以色列人的祖先雅各家族一行七十人因為飢荒下埃及討生活,起初因約瑟當宰相的護庇尚能擁有尊嚴的移民生活,但當約瑟離世後有不認識約瑟的新法老王起來時,以色列人就開始受到埃及人的壓制,過著漫長的、非人的奴隸生活(出一8-14)。後來耶和華真神聽見他們的哀求聲,知道他們的苦情,為紀念祂與以色列人的祖先亞伯拉罕所定的約,便興起摩西來拯救他們出埃及。

當這時候,他們人也多起來了,所有人幾乎都生於埃及、長於埃及,經年累月接受埃及全面薰陶,早已沾染不少惡習,隨著異教之風搖來搖去,失去本身純正的信仰生活,離開他們祖先的神已經愈來愈遙遠、認識也愈來愈模糊了,現在只知道有一個叫做摩西的族人要帶他們離開埃及為奴之地,到一個生活條件極其舒適的地方安居,對於神在他們身上的計畫、神的性情、神所要求的生活方式等都一概不知,所以當他們出埃及到了西乃曠野時,神首先頒布了十誡,接著又陸續宣告許多律例典章,讓祂的百姓知道祂是聖潔、忌邪的神,並要求所有選民要從心裡除掉污穢,不可再硬著頸項悖逆祂,要過著分別為聖的生活,敬畏祂、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專一跟從祂(申十12-13

在曠野漂流將近四十年後,就在他們即將進入迦南地前,因為他們的兒女當中,已經有很多人未曾知道、也沒有看見神的管教、威嚴、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祂在埃及向法老王和其全地所行的神蹟奇事,以及神如何用紅海的水淹沒埃及追兵,使他們的性命得以存留,並祂在曠野怎樣待他們,以致他們即將進入迦南美地(申十一1-5),所以神在此一歷史性關鍵時刻更是不厭其煩藉著摩西重申律法,警戒他們要將律法銘記在心,並要吩咐他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世世代代傳承不斷,因為這不是虛空與他們無關的事,乃是他們的生命,在他們過約旦河要得為業的地上,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申卅二46-47);而如果他們在吃得飽足、住得華美、牛羊加多、金銀增添,並一切所有的全都加增時,就心高氣傲忘記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那麼他們的滅亡也必將速速來到(申八11-20)。

三、神設立律法的目的為何?

神的律法有公義與慈愛的一面。就公義面而言,律法讓人知道神的界限在哪裡,逾越神的界限就是犯了罪,而一個犯罪的人,輕者將受到神的管教與鞭打,重者必將受到神的厭棄與滅絕,所以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提前一9-10),如此看來,律法消極的目的乃是要叫人知罪(羅三20,七7),讓眾人無可推諉,並使所有在律法下的人知所警惕。

這樣,對犯罪的人來說,律法不折不扣正是一種束縛和懲罰,但這並不是神設立律法最初的目的。起初神的目的完全是為了愛選民,因為只有神才知道什麼是真正有益於選民的,而神就是藉著這律法將真正有益於選民的正路為他們一一陳明,由申命記中處處可見神藉著摩西三番兩次重申律法,為以色列人陳明生死禍福之道,從此可印證律法原是神的愛,這也就是律法慈愛的一面。

但神的選民卻辜負了祂的愛,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致於國破家亡,淪為亡國之奴;儘管如此,神的慈愛並沒有斷絕,在選民懂得回轉歸向神時,神仍接納他們,甚至為了愛世人,竟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帶來一條因信稱義的得救正路,使一切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並且不再被看守在律法以下(加三23),從罪惡的權勢中得到完全的釋放,從此更顯明神的大愛。

所以律法積極的目的乃是要扮演訓蒙的師傅,將我們引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這樣,對於已在罪裡得釋放的基督徒而言,律法反倒是自由的憲章(雅一25),
在神慈繩愛索中,或出或入,皆蒙保守,從今時直到永遠。歸結而言,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提前一8)。

四、神的律法和一般法律有何差別?

大體而言,一般法律係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它的立法者是人的立法機關,執法者是人的司法機關;而神的律法不僅規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規範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它的立法者是神,最終執法者也是神,並且不僅是律法以下的人須遵守律法,神本身亦遵守這律法,因為律法原本乃是神以祂的信實為本,與選民所訂立的一種兼具公義與慈愛的遊戲規則,神不能也不會違背祂的信實。

所以當神要進行祂的救贖大計畫時,因世人都犯了罪(羅三23),按著律法,凡物必須用血才得潔淨,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而牲畜的血又不能除罪(來十4),所以神首先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生於律法以下,成為人的樣式,為所有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讓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藉著耶穌基督寶血洗淨罪污,得以免去神的憤怒、白白稱義。

如果神不遵守此一遊戲規則,神大可將祂所創造出來的整個世界人類毀滅後再重新創造新世界、新人類,但神並未這樣做,可見神是信實的神。

五、神的律法主要內容為何?

神的律法包括摩西口傳的十誡及約書,就內容性質可分為以下三方面:

1.道德律

係以神的性情為基礎,反映神的本質,乃律法最重要而基礎的部分,又可簡單分為兩方面:

a.
刑事法

包括十誡的後六誡(出廿12-17)、殺人之條例(出廿一1214)、誤殺設逃城之條例(出廿一13)、不孝治死之條例(出廿一1517)、販賣人口之條例(出廿一16)等。

b.
宗教法

包括十誡的前四誡(出廿3-11)、殺人之條例(出廿一28-32)、與獸淫合治死之條例(出廿二19)、不可虧負寄居者與寡婦孤兒之條例(出廿二21-24)、許願之條例(利廿七2)、獻十分之一之條例(利廿七30)等。

2.民事律

主要為訂定審判官公平斷案之原則性規範,以及對平常社會關係的一種明確指示,例如以命償命、以眼還眼(出廿22-25)、待僕婢之法(出廿一2-11)、休妻之例(申廿四1-4)、盜竊賠償之例(出廿二1-5)、借貸之例(出廿二25-27)、弟宜為兄立嗣之例(申廿五5-10)、雇用法(申廿四14-15)、訴訟法(申廿五5-10)、笞責之例(出廿三3)等。

3.禮儀律

主要為訂定有關宗教崇拜儀式方面規範,例如製造會幕條例(出廿五-四十章)、獻祭條例(利一-七章)、潔淨和不潔淨條例(利八-十六章)、遵守節期之條例(利廿三章)等。

六、律法的唯一出路──耶穌基督

1.
律法主義者的窮途末路

有一群精通律法的法利賽人,他們嚴守律法的字句和儀文,守節期、獻祭及祖宗的遺傳,想要靠律法藉以誇口,他們教訓別人頭頭是道,自己卻一根手指頭也不肯動,甚至以祖宗的遺傳廢了神的誡命,用嘴唇敬拜神,心卻遠離神,以致拜神成為枉然(太十五3-9),他們守節獻祭卻仍行作惡(賽一10-15),他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但律法上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太廿三23),甚至他們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太十五5),最後卻成為假冒為善的代名詞。

他們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因為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羅九31-32);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羅十2-3),但律法的標準卻是無比嚴厲的,犯一條等於犯眾條(雅二10而且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去行的就要被咒詛(申廿七26),因此對那些想以律法為本的人而言,律法就成了一種咒詛(加三10),因為沒有一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羅三11),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羅二16),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加三21),但翻遍聖經找不到這樣的律法。

因此人絕對無法靠自己的功勞和苦修上天堂,更不可能靠死人超渡亡魂,這完全是人以功利主義的思想來雕塑他們的神;如果神是這樣,那麼不僅活著的世界沒有公平,連死去的世界也沒有了公平,因為有錢人可以幫他們生前作惡多端的親人作法事超渡亡魂,讓他們在死後的世界過得舒服些。其實真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徒十七24-25)。故祂絕對不是功利主義者可以矇騙。

對作惡的人而言,增添祭壇只有取罪,更加見證他們的不是罷了,神為他們所寫的律法萬條,並非與他們毫無關涉(何八11-12),這律法不是難行的,也不是離他們遠的;不是在天上,使他們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他們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律法遠在天邊、近在眼前,就在他們口中、心裡(申卅11-14)。

祂所要的絕不是人犯罪後獻上千千公羊或萬萬油河,祂早已指示人何為善,只要人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祂同行(彌六6-8)。因為神是靈,所以真正拜神的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拜祂(約四23-24)。那想要靠律法稱義的律法主義者,最後的結局其實只有讓自己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加五4)。

2.耶穌基督成全律法

神的律法原是聖潔良善的,但因人帶著肉體的軟弱,生活在罪惡權勢的轄制下,成為罪的奴僕,不但毫無行善的力量,甚至也沒有不作惡的力量(羅七18-19)。罪在人的心中作王,讓人在罪的泥沼中愈陷愈深,雖然知道危險,終究無法自拔。罪一如人的買主,肉體的情慾將人賣給了罪(羅七14),罪的工價是可怕的死亡(羅六23),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而未被基督寶血洗淨的人,就無法在神的國裡與主有分。

律法好像監護人,教導並保守繼承者從年少輕率成長至有權領受產業之日;基督來了,將成為後裔的權利帶給人,並且宣告領受產業之日來了,而且這恩典是白白賜給人的(羅三24)。基督將隔斷神與人之間那座罪惡的高牆打破,使人從罪惡權勢中釋放出來,讓人不再被看管在律法之下(加三23),得以與神重新和好,並賦予人從神那裡來的愛的力量。基督是愛的源頭,愛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10;加五14)。因為基督用祂無罪的生命成全了律法,讓律法得以更高實現,並為世界注入愛的生命力,因此聖經說「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羅十4)。

參考書目

(1)
《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89.11初版。

(2)
《舊約今讀》,啟華德著,馮文莊譯,證道出版社,1982.3初版。

(3)
《講義集》,真耶穌教會景美教會,民國八十三年。

(4)
《基督徒自由憲章──加拉太書研經十法》,滕慕理著,黃可順譯,天道書樓,1984.5二版。

(5)
《真理與自由──加拉太書註釋》(增訂版),馮蔭坤著,證道出版社,1987.3再版。 
([青年團契]199705月號)

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不要小看圖畫書的力量 ─ 訪「台灣童書界教母」黃迺毓教授


【轉貼】不要小看圖畫書的力量訪「台灣童書界教母」黃迺毓教授
作者:林弘諭( 2009-08-18 )
你給孩子閱讀故事書時,通常是當成一種打發方式——他閱讀,你可以做其他事,還是視為一種分享方式——彼此互動,交流;同一個故事,有不同的看見?如何看見閱讀的力量?
  素有臺灣童書界教母之稱的 黃迺毓 教授接受記者越洋訪問時說,中外研究顯示,越早開始閱讀的孩子,對於日後學習發展,將會有越大的助益。但是,黃教授極力推廣的不單純是親子共讀,而是結合生命教育、親子關係等多面向的互動,以生命教育的觀點,將孩子導入圖畫書(picture book)的世界,讓他不僅熱愛閱讀,更熱愛生命。
  透過閱讀,小孩有機會看見不同的生命風景,將故事角色展現的那美好特質,內化為成長的養分和力量。閱讀、思考是品格教育與發展的開始。
不是獨樂眾樂
   黃 教授認為,閱讀本身就是一種力量。當父母和孩子共讀圖畫書時,父母先學習到以孩子的眼光來觀察看待事物,這對脫離孩童時期許久的大人,是異常寶貴的事情。通過分享、互動,親子關係更為密切,彼此更能談心事。
  她說:圖畫書的設計,原本就不是為了獨樂,而是眾樂。最佳的閱讀方式是有人讀,有人聽。讀,是讀出聲。聽,也不只是用耳朵聽,而是眼耳並用,聽到的聲音跟看到的圖畫一起演奏,引發出心中美好的感受。
  她建議圖畫書內容應涵蓋:·故事是以兒童的角度出發,是孩子共有的經驗;·若有合適的真實故事,孩子會更信服。虛構故事也有很觸動人心的,但是傳記尤其感人;·邏輯清楚的故事比較適合討論。有些故事以突兀的轉變帶出其教訓,或許有戲劇性,卻沒有討論空間。
  她指出,閱讀的語文並不重要,無論中英文,只要能培養孩子閱讀的習慣與興趣,目的就算達到。此外,孩子太小時,父母不應急于要求他們認字,而破壞了閱讀的興致。
減少孩子對文字的恐懼
   黃 教授目前任教于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20多年來,以不說教的獨特風格,示範閱讀童書的樂趣。她說:美國有許多圖畫書,這些年臺灣也開始跟上這個閱讀潮流,減少孩子閱讀時對文字的恐懼與排斥。有些父母擔心孩子看圖不識字,有些更要求孩子看一些不適合其年齡的故事書,反而扼殺了孩子閱讀的興趣。
  另外,陪孩子看書時,父母不要急於通過故事來訓導孩子,應聽聽孩子對故事的感受,父母也可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如果缺乏互動與分享,看完那本書,想法還是屬於作者的。
  她也談到漫畫是不是書的問題。孩子為什麼會省下零用錢去買漫畫書,因為他找不到比漫畫書更好的讀物。父母應該從圖畫書、漫畫書,慢慢延伸到其他讀物,讓孩子享受書裏的世界。
  她強調孩子第一次閱讀的經驗非常重要,如果愉快的話,他們就會期待與享受這個過程。就好像我第一次吃榴梿一樣,以為市面上賣的都好吃,不知道有不同的等次,吃完後,印象不怎麼樣,因此很多年後就沒再嘗試。
   黃 教授認為關於道德品格,小孩自有一套思維,不是大人灌輸他什麼品格,他才會有想法。要使小孩成為具思考品格的人,父母和教育者必須先成為品格哲人moral philosopher),曉得如何跟小孩討論與回應他們提出來的品格問題。
  她以父子二人的談話,說明道德與品格塑造的重要性。
  父親:動物沒有像人那麼有價值,所以可以殺來吃。
  兒子:那是因為你是人,不是動物,動物不會思考自己有沒有價值,你是人,所以才會那麼想,人是自私的。
  黃教授強調,品格不等於知識,也不等於想法。品格是要在行動上表現出來才算具備,如果沒有陪伴,談不上教導。品格是資產,是帶著走的能力,培養品格的出發點是愛,也會回到愛的終點。 陪伴需要時間,但也是建立關係的必要條件,建立關係,讓孩子不僅知道你愛他們,更感受到這份用錢也買不到的愛。
   黃 教授著作很多,最新作品是《童書大家庭》(兩冊);其他還有《家園同心》、《童書非童書》、《回轉像小孩》、《心靈轉彎處》、《持家藝術》等等。她說,培養閱讀習慣,永遠不嫌遲,任何年齡都可以是個開始。
本文摘自http://woman.zaobao.com/pages7/living0908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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